根据《福建省县域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试行办法》《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林业局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省级财政林业专项资金的通知》(闽财资环指〔2023〕45号)、《中共福建省委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县域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和《福建省县域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试行办法》(闽委发〔2011〕3号)和《福建省县域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试行办法》等文件精神,省林业局资金重点用于林业产业发展、森林资源培育和保护项目,经局党组扩大会议讨论,上报县人民政府会议研究,拟对我县林业产业发展较好的经济组织给予扶持,具体如下:周宁县众茗茶叶种植专业合作社拟补助2.5万元、周宁县万园生态种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拟补助4万元、周宁县北亿农林专业合作社拟补助3.5万元、周宁县际会锥栗种植专业合作社拟补助4万元、周宁县雅居乐家庭农场拟补助2.5万元、周宁县三库生态农业专业合作社拟补助2万元、周宁县生态谷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拟补助5万元、周宁县宏萬种业科技有限公司拟补助5万元、周宁县鸿腾农业开发有限公司拟补助5万元、周宁县朵多多园艺有限公司拟补助5万元、周宁县常春苗木种植场拟补助5万元,现予以公示,公示期2025年1月6日至2025年1月10日,共计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监督举报,如有疑义,请向驻局纪检组反映,联系电话:0593-56223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