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太原市委办公室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快培育发展新型研发机构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并办发〔2022〕2号)、《太原市科学技术局太原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太原市新型研发机构绩效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并科〔2024〕7号)及《关于开展太原市新型研发机构2023年度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和年度工作安排,经单位申报、组织单位初审推荐、第三方专业服务机构——太原技术转移促进中心受理、专家评审等程序,市科技局对太原市新型研发机构进行了年度绩效评价,现将评价结果为优秀的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2025年1月3日至2025年1月9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如有异议,请提供书面异议材料和必要的证明,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应加盖本单位公章,并提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以个人名义提出异议的应提供个人有效证件、签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未按上述要求提出异议的,不予受理,联系人:太原市科学技术局资源管理与配置科王静联系电话:0351-2020989联系地址:太原市新建路69号市政府主楼733室附件:2023年度太原市新型研发机构绩效评价结果优秀名单太原市科学技术局2025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