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高邮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职业资格)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高邮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高邮市2021年建设(建筑)工程初级职称评审申报工作的通知》(邮住建〔2021〕133号)文件要求,经高邮市建筑工程初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张攀等21名申报人员拟具备初级专业技术资格,现将评审通过人员名单(附后)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月12日至5月18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高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反映,对被举报或核查发现未按要求如实申报的,经查证属实后,取消其相应资格并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联系方式:0514-84682190,邮箱:897238355@qq.com,附件:2021年度建设(建筑)工程初级职称评审通过人员公示名单.xls高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