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农业部分)的通知长财农指〔2024〕2057号双阳区财政局、九台区财政局:根据吉林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农业部分)的通知》(吉财农指〔2024〕943号),现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农业部分)50085万元,支出功能分类列“21301农业农村”(其中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列“2130120稳定农民收入补贴”),粮油生产保障资金、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农业产业发展资金、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农业生态资源保护资金列入转移支付预算执行常态化监督范围,各区财政部门要在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及时接收登录预算指标,依托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转移支付监控模块,提高转移支付资金管理使用的规范性和有效性,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按照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高标准农田建设和其他支出方向追踪,农业产业发展资金按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和其他支出方向迫踪,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纳入惠民惠农资金管理范围,各区财政部门在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中要保持“惠民惠农监管资金”标识不变,补贴资金接入惠民惠农资金监管平台支付至个人或主体,请你区严格按照相关资金管理规定要求执行,会同农业农村部门抓紧开展绩效目标填报工作,附件:1.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农业部分)分配情况表2.粮油生产保障资金区域绩效目标表3.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区域绩效目标表4.农业产业发展资金区域绩效目标表5.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区域绩效目标表6.农业生态资源保护资金区域绩效目标表长春市财政局2024年12月30日文档附件:2057农指-1.pdf2057农指-2.pdf2057农指-3.pdf2057农指-4.pdf2057农指-5.pdf2057农指-6.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