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广西乡村旅游区质量等级划分与评定》(DB45/T900-2013)和《广西乡村旅游质量等级评定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标准,经各县(市、区)初评和推荐,由南宁市文化旅游质量等级评定工作领导小组组织评定,拟批准江南区风之谷自然营地为广西三星级乡村旅游区,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2025年1月3日至1月13日),对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于2025年1月13日前邮寄或直接送达南宁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文旅经济运行促进科(邮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以接收日期为准),联系电话0771-5654496,地址:南宁市葛村路25号9楼905室,南宁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2025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