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以下简称引导资金)管理,提高引导资金使用效益,推动广西科技创新工作发展,根据《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3〕276号)等有关规定,我厅结合实际起草了《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反馈意见:一、通过电子邮件反馈至:fgzh@kjt.gxzf.gov.cn,二、通过信函方式反馈至:南宁市新竹路20号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创新体系与政策法规处,邮政编码:530022,单位反馈意见的,请通过正式信函反馈,个人反馈意见的,请署真实姓名并留有效联系方式以便沟通,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5年1月31日,附件:1.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docx2.起草说明.docx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2024年12月31日(此件公开发布)文件下载: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