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单位:市税务局)条款细分项1:对小微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100万元至300万元部分,2.支持方式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3.申报时间各申报企业需将申报资料于2022年7月5日17:30前送达企业所属区的商务主管部门,5.流程及资金下达企业按资金申报要求向所属区商务主管部门进行申报,(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1.申报主体纳入市统计部门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库,4.申报材料(1)新租用厂房租金补贴申报表(申报单位提供并盖公章,(3)每个申报企业全套申报材料应当按照“新租用厂房租金补贴申报材料目录”进行排序,(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局、市商务局)条款细分项1:“新开业”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申报指南1.支持范围2022年上半年新开业(投产)且达到规模以上的工业企业(以下简称:新建投产达标企业),请符合条件的企业在2022年6月30日前向所属区县商务主管部门提交申报材料,(责任单位:市金融局、市财政局)1.支持对象“政银担”主要支持对象为我市向合作银行申请“政银担”信贷业务的小微企业及“三农”主体,申报材料要求请登录汕头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网站查询《汕头市小微企业社保补贴操作办法》,(责任单位:市商务局)1.补贴对象在我市注册登记的限上纳统汽车零售企业(具体名单由市统计局提供),5.申报程序(1)注册登录符合条件的企业单位,(2)资金拨付市商务局在系统后台对企业单位申报资料进行审核,市商务局将补贴资金拨付到企业银行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