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公房经营用房租户:为进一步帮助服务业、制造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纾困解难,着力促进经济平稳发展,根据市政府转来《广东省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的若干措施》和《广东省促进工业经济平稳增长行动方案的通知》的要求,现对承租我局管辖的经营用房(商铺)且受疫情影响较大出现经营困难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从2022年5月份开始至10月份止,连续6个月减免租赁期内当月租金50%,即共减免3个月租金,符合上述条件的经营用房租户可在5月27日前向属地公房管理部门提交书面申请(附申请书)、营业执照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明复印件)等资料申请租金减免,超过时限原则上不再受理,特此通知,台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