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科技局,各有关单位:根据科技部《关于促进新型研发机构发展的指导意见》《四川省新型研发机构建设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提升创新体系整体效能,科技厅组织开展了2024年度省级新型研发机构备案评审工作,经单位自主申报、归口部门推荐、答辩评审、现场考察等程序,同意将四川省新材料研究中心等9家机构备案为省级新型研发机构,备案资格自颁发之日起有效期2年,各省级新型研发机构要找准职能定位,聚焦主责主业,加强产业技术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各举办单位要落实主体责任,为省级新型研发机构管理运行、研发创新等提供充分保障,各市(州)科技局要履行新型研发机构培育建设属地责任,加强对本地区新型研发机构的培育、指导和日常管理等工作,附件:四川省第四批省级新型研发机构备案名单四川省第四批省级新型研发机构备案名单.pdf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