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苏省环境敏感区域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项目补助办法》(苏财资环〔2023〕35号),经研究,现将2024年江苏省环境敏感区域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项目补助资金下达给你们,此项资金支出列入2024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110402农村环境保护”,详见附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补助资金专项用于2023年度第二批入库项目和2024年环境敏感区域农业面源污染治理试点项目建设,二、请各地严格按照要求,加快工程实施进度,加强对项目建设的监督管理和风险防范,对项目开展绩效自评价,及时总结工作经验和创新做法,做好示范引领,省将适时对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组织开展绩效评价,[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