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文化和旅游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乡村旅游标准化质量等级评定及复核工作的通知》《省文化和旅游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4年乡村旅游质量等级评定工作的通知》要求,按《贵州省乡村旅游质量等级评定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毕节市乡村旅游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组织开展了2024年乡村旅游质量等级评定工作及全市乡村旅游质量等级复核工作,经贵州省乡村旅游质量评定委员会批复同意,现对2024年度评定的1个丙级旅游村寨、3家青山级(三星级)民宿,复核予以保留的48个乙级旅游村寨、24个丙级旅游村寨、5个四星级农家乐、4个三星级农家乐,复核予以取消等级的16个乙级旅游村寨、115个丙级旅游村寨、97个四星级农家乐、246个三星级农家乐、43个优品级客栈、155个标准级客栈,省级复核的1家精品级客栈转评青山级(三星级)民宿、复核降级1个乙级旅游村寨和4个丙级旅游村寨予以公示,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以电话或邮件形式向毕节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反映,对采取匿名异议和超出期限异议的不予受理,公示期:2024年12月30日至2025年1月3日,联系方式:0857-8225329邮箱:305679758@qq.com附件:1.毕节市2024年乡村旅游质量等级评定结果名单.docx2.毕节市2024年乡村旅游质量等级复核通过名单.docx3.毕节市2024年乡村旅游质量等级复核取消名单.docx毕节市乡村旅游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2024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