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县创建国家级知识产权建设试点县的要求,为提升我县企业知识产权创造和转化效益,以及地理标志运用提质,我局拟开展2024年度知识产权奖励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1.对2024年度辖区内符合相关条件的企业可以自主申报汉寿县高质量专利转化奖,凡高质量专利技术在生产应用中产生销售收入增长较快的专利权持有人均可申请该奖,当年最多评审5家单位,企业依据自身情况准备申报资料(申请表见附件1),2.对2024年度辖区内符合相关条件的单位可以自主申报汉寿县地理标志产品运用奖,领用证明商标及地理标志产品转化为产值并带动贫困人员脱贫致富的,且产品规模及品牌效益逐年递增的均可申请该奖,当年最多评审2家单位,依据自身情况准备申报资料(申请表见附件2),知识产权奖励办法中发明专利授权及马德里商标授权奖励将不再进行奖励,附件1:汉寿县高质量专利转化奖推荐书附件2:地理标志产品运用奖推荐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