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加强企业用人奖励保障1.高管人才奖励新增项目被认定为省重大产业项目(特别重大产业项目、引领性重大产业项目)的,单套最高补助不超过20万元,单套最高补助不超过20万元,单套最高补助不超过20万元,对首次上规的数字经济制造业企业奖励15万元,以转统方式成为数字经济制造业企业给予5万元奖励,3.对首次获得产业数字化相关(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大数据应用等)示范试点企业的给予10万元奖励,分别给予10万元、8万元和5万元奖励,(三)鼓励项目技术攻关1.对科技部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立项支持项目的牵头承担单位给予150万元补助,每个项目补助不超过50万元,每家奖励不超过50万元(当年首次认定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不享受本条政策),给予每项2万元奖励(每家企业每年最高奖励3项),奖励不超过10万元、5万元、1万元,上述“品字标”奖励总额每家企业累计不超过35万元,给予20万元奖励(补助不超过实际经费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