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各部门:《湖北建设全国碳金融中心实施方案》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与全国碳金融中心建设相适应的碳市场功能、基础设施、组织体系、标准体系、政策体系不断健全,为全球碳交易注册登记中心、全国碳市场中心提供有力的金融支撑,4.建设全国碳市场资金清算机构,为全国碳市场长远发展提供有力的清算服务,为中碳登服务全国碳金融业务发展创造条件,开展全国碳市场引入投资机构相关研究,支持银行、券商、基金、碳资产管理公司等专业投资机构参与全国碳市场建设,支持金融机构开发碳普惠金融产品,与境外金融机构探索开展基于国际标准的碳金融业务合作,建立企业与征信机构的碳征信合作机制,支持有条件的市州推动金融机构开展环境信息披露工作,支持金融机构向绿色低碳企业(项目)发放低利率、中长期信用贷款,推动高校、金融机构及相关企业合作,完善绿色低碳领域专业技术人才评价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