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和加强农田建设补助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和《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农田建设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等有关制度规定,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现面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公开征求意见起止时间:2024年6月5日至6月20日,二、意见和建议可通过电子邮件、传真、信函等形式向我局反馈,(一)邮寄地址:龙岩市新罗区南城街道登高中路108号,邮编364000,(二)传真电话:0597-3296936,(三)电子邮箱:xlqczjnyg@163.com,附件:新罗区农田建设补助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龙岩新罗区财政局2024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