荔财社〔2024〕110号荔城区民政局:为支持各地做好困难群众救助工作,根据《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民政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财政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闽财社指[2024]84号),经研究,现提前下达你单位2025年中央财政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转移支付预算1300万元,待2025年预算年度开始后,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此次下达的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专项用于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含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流浪乞讨儿童等未成年人的应急处置、救助帮扶、监护支持、精神关爱等社会保护支出)、孤儿(含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支出,该项支出请按对应用途列入2025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第208类“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具体见附件)二、请按照《福建省省级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管理办法》(闽财规[2024]22号)等文件要求,加强对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的使用管理,加大结转结余资金消化力度,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切实做好相关工作,三、为进一步加强预算绩效管理,请根据专项转移支付绩效目标(将另文下达),做好绩效跟踪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附件: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财政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分配表荔城区财政局2024年12月5日信息公开类型:主动公开莆田市荔城区财政局办公室2024年12月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