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鄂政办发〔2023〕6号、鄂政办发〔2023〕22号、鄂人社函〔2023〕92号、鄂人社发〔2020〕44号等文件精神,通过核实身份证、就业登记信息、参保记录等情况,经系统比对,对事实的真实性进行审查、核实,拟对符合2024年个人首次来咸就业5人(第二批)拨付一次性就业补助,共计伍仟元整(¥5000.00元),现将相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天(2024年12月23日至2024年12月27日),若对公示内容有异议,各单位和个人均可在公示期内向县就业中心进行反映,反映情况和问题需实事求是、有理有据,电话:0718-6826562,附:2024年个人首次来咸一次性就业补助名单(第二批)咸丰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2023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