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国家节水型城市申报与评选管理办法的通知》(建城〔2022〕15号)及《节水型企业评价导则》(GB/T7119-2018)、《节水型企业(单位)目标导则》(建城〔1997〕45号)要求,我市大力开展节水型企业、单位创建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全社会节水意识明显提高,为表彰先进,更好地发挥节水型企业、单位的示范带头作用,经研究,决定授予京东方光电科技有限公司“节水型企业”称号、福州市红庙岭垃圾综合处理中心“节水型单位”称号,希望获得称号的企业、单位继续巩固扩大创建成果,进一步深化节水型企业、单位建设,各用水企业、单位加强日常用水节水管理,积极参与节水型载体创建活动,推广使用节水新技术、新工艺、新器具,共同推进我市城市节水工作,专此福州市城市节约用水办公室2024年10月14日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