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就做好2024年度第二期大学生生活补助申报工作通知如下:一、申报范围及标准(一)已申请过生活补助、未满补助期限的续领人员按原规定标准发放补助,(二)2024年7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并在滨州市缴纳社保的人员:全日制博士生、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才、特级技师每人每月5000元,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中级职称专业技术人才、高级技师每人每月2000元,其中“双一流”建设学科、世界大学排名前200名高校毕业生补助标准提高50%,注:补助标准提高50%的毕业生范围以申领人毕业年度教育部公布的双一流名单为准,2017年9月至2022年2月毕业的毕业生,按照教育部2017年公布的首轮“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名单,属于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中一流学科的毕业生,一流学科建设高校中的非一流学科按照正常标准享受补助,按照教育部2022年公布的第二轮“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名单,属于一流学科建设高校中一流学科的毕业生,非一流学科的按照正常标准享受补助,本次申报的补助时间范围:2024年7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2.新申领人员按照生活补助系统原流程注册、提报至税收收入缴纳地县(市、区)人社部门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