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使用知识产权专项资金,我局决定组织开展2022年知识产权专项资金项目(第一批)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项目类别本次组织申报的项目共3类:1.茂名市知识产权资源调查研究项目,二、项目立项及经费本次组织申报为项目立项,经评审后择优列为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立项对象,四、申报要求(一)申请单位原则上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申请单位按照项目申报指南的要求填写规定格式的申报材料,(三)申请单位不得以同一个项目内容重复申报或多头申报专项资金,对申报单位存在虚假申报、骗取专项资金的违法行为的,5年内停止其申报专项资金资格,请各申报单位于2022年5月25日前按照《申报指南》要求,将申报材料的纸质资料(一式五份)和电子文档(可编辑word版及盖章扫描PDF版)报送到茂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茂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资格审查和评审,按照评审结果排序列入知识产权专项资金项目立项项目,附件:2022年知识产权专项资金项目(第一批)申报指南.doc茂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