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2024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一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农农函〔2024〕726号)文件精神,结合陆河实际,我局组织开展了陆河县2024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对象遴选工作,经遴选和我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拟认定陆河县清绿青梅种植专业合作社等9家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为我县2024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对象,现对名单及提升资金安排情况进行公示,如对公示内容有任何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陆河县农业农村局反映,逾期未提出意见或建议的视为无异议,公示时间:2024年12月27日至2025年1月3日公示期间如有疑问异议可电话咨询:0660-5662057投诉监督电话:0660-5662051附件:陆河县2024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对象)安排情况表.xlsx陆河县农业农村局2024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