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黔财社〔2019〕119号)、《大方县2023年一次性自主创业补贴、创业场所租赁补贴的实施方案》(方人社通〔2023〕165号)等文件精神,经最终复核,共计通过54份,合计260000元,现最终复核情况进行公示,以便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2024年7月1日--2024年7月5日,监督(反映)电话:0857-5251112(大方县就业服务中心)0857-5232646(大方县纪委)附件:2023年创业场所租赁补贴最终复核申请通过名单.xlsx大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