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山东省财政厅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山东监管局关于印发山东省知识产权保护综合保险扶持项目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省市场监管局对相关财产保险公司组织开展2024年知识产权保险产品备案工作,一、备案条件开展知识产权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应符合《通知》第十条规定,申报备案的知识产权保险业务应符合《通知》第二条规定,知识产权保险条款和费率方案应符合第十条第三款要求的赔偿限额倍率,二、提交资料申报知识产权保险产品备案的单位应提交以下资料:(一)备案登记表(见附件2,(二)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三)知识产权保险产品在金融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回执,(四)《通知》第十条第三款相关证明材料,并附上承诺函(加盖单位公章),承诺函中需明确知识产权保险条款和费率方案中相关内容符合《通知》第十条第三款规定,已备案知识产权保险产品的财产保险公司需提交备案登记表,三、备案程序申请备案单位需将备案资料扫描件压缩打包后,申请备案单位须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联系人:王万斌联系电话:0531-51792392邮箱地址:sdippo@shandong.cn附件:1.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山东省财政厅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山东监管局关于印发山东省知识产权保护综合保险扶持项目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2.备案登记表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7月16日附件1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山东省财政厅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山东监管局关于印发山东省知识产权保护综合保险扶持项目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_鲁市监知保规字〔2024〕6号.doc附件2备案登记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