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局以上相关单位:《增城区农村住房建设管理工作指引(试行)》业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在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区“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城镇建设专班办公室(设在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反映,特此通知,附件:增城区农村住房建设管理工作指引(试行)增城区“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城镇建设专班办公室(代章)2024年12月17日附件:1.增住建〔2024〕107号广州市增城区“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城镇建设专班办公室关于印发《增城区农村住房建设管理工作指引(试行)》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