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政策, 找服务, 就上查策网 !

广州市荔湾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广州市荔湾区知识产权工作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荔湾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2024-12-25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专项资金的申报评审、预算编制、资金拨付、中期检查、项目验收、绩效评价、监督管理等工作,并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与项目承担单位通过签订合同方式,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在项目申报指南中明确,(二)同一申报人年度申报专项资金的前补助项目不超过三项,第二十二条各项目的申报范围、立项数量、具体扶持标准和申报周期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根据工作实际和财政资金情况确定,第五章项目执行管理第二十六条专项资金项目管理包括项目申报(征集)、审核(评审)、公示、制定年度专项资金项目计划、编制年度专项资金预算、立项实施、中期检查、项目验收等环节,第二十七条专项资金项目按照以下程序管理:(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制定项目申报指南,(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或其委托的第三方机构对项目申报材料进行审查,(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或其委托的第三方机构对通过材料审查的前补助项目和需专家评审的后补助项目组织专家评审,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或其委托的第三方机构按合同约定组织项目验收,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或其委托的第三方机构按合同约定组织项目验收,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与项目承担单位签订项目合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应向项目承担单位及时通报项目验收结果,(四)三年内有承担区知识产权专项资金前补助项目验收未通过的,第六章绩效评价和监督管理第三十七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在制定专项资金项目计划和编制专项资金预算时。

更多精选

  • 2024-12-25 00:00:00
  • 2024-12-25 00:00:00
  • 2024-12-25 00:00:00
  • 2024-12-25 00:00:00
  • 2024-12-25 00:00:00
  • 2024-12-25 00:00:00
  • 2024-12-25 00:00:00
  • 2024-12-25 00:00:00
  • 2024-12-25 00:00:00
  • 2024-12-25 00:00:00
  • 2024-12-25 00:00:00
  • 2024-12-25 00:00:00
  • 2024-12-25 00:00:00
  • 2024-12-25 00:00:00
  • 2024-12-25 00:00:00
  • 2024-12-25 00:00:00
  • 2024-12-25 00:00:00
  • 2024-12-25 00:00:00
  • 2024-12-25 00:00:00
  • 2024-12-25 00:00:00
  • 服务热线:

    400-004-5577

    定制开发与商务合作:

    15013822990

    周一至周日,8:00am~18:00pm

    联系我们

    总部地址:深圳市龙华区数字创新中心(龙华区民塘路328号鸿荣源北站商业中心)B座23楼        商务合作:service@chacewang.com

    版权所有 © 2018-2024 查策网 粤ICP备1802459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