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登乡人民政府关于巩固深化矿产资源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公告为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采矿行为,保护辖区内矿产资源和生态环境,巩固深化矿产资源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成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按照《兰坪县自然资源领域2024年度“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及《石登乡2024年矿产资源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工作部署,在全乡范围内开展第二轮矿产资源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现公告如下:一、矿产资源属于国家所有,严禁任何单位或个人从事任何形式的非法开采行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必须立即停止非法开采行为,四、对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拒不停止非法开采矿产资源行为的,依法查封、扣押相关非法开采设备,矿山“打非治违”工作组将开展爆破作业,七、凡涉及矿山资源领域的各类非法违法行为线索均可提供,八、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