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宜宾市“无废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无废细胞”建设工作指南(2024年修订)的通知》相关要求,我局牵头组织住建、生态、农业、水利部门对2024年“无废景区”创建工作进行了验收评定,认为翠屏区翠屏山景区、长宁县蜀南花海景区、长宁县佛来山景区、兴文县僰王山景区等4个景区达到“无废景区”的创建标准,拟评定为“无废景区”,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4年12月24日至2024年12月28日),社会各界若对公示结果有异议,可通过电话0831-8234755或电子邮件392420815@qq.com反映情况,附件:2024年“无废景区”名单宜宾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2024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