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安装pdf软件为提高我省地方标准质量和实施效果,根据《山西省标准化条例》《省级地方标准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我局对2019年12月31日前发布且现行有效和有关单位提出应及时复审的397项省级地方标准进行复审,继续有效32项,修订98项,废止267项,现将复审结论予以公示,公示期2024年12月24日起至2024年12月29日止,任何单位或个人如对上述结果持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将异议内容和有关证明材料送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须加盖单位公章并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以个人名义提出异议的,逾期或匿名异议不予受理,联系人:标准管理处李昆联系电话:0351-7680258通讯地址:太原市小店区长风街108号(注:邮寄信封上请注明“地方标准复审”)邮政编码:030006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12月24日附件:2024年度山西省地方标准复审结论汇总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