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旅游度假区等级划分》(GB/T26358-2022)国家标准,经有关设区市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推荐,省文化和旅游厅按程序组织综合评定,以下7家旅游度假区达到省级旅游度假区标准要求,拟确定为省级旅游度假区,现予公示,名单如下:1.宜春丰城唯美养生谷度假区2.景德镇陶源谷·三宝旅游度假区3.上饶婺源婺女洲旅游度假区4.宜春靖安中源度假区5.九江武宁县山水武宁旅游度假区6.景德镇高岭·中国村茶文化旅游度假区7.九江德安县庐缘小镇度假区公示期为2024年12月23日至12月27日,公示期内若对公示单位有异议,可通过电子邮件提出意见,须实名,非实名不予以受理,邮箱地址:jx_zykfc@163.com江西省文化和旅游厅2024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