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园区发展改革部门、财政部门、数据部门:现将《广安市支持产业创新平台建设实施办法》印发你们,广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广安市财政局广安市数据局2024年12月23日广安市支持产业创新平台建设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包括国家企业技术中心、省级及以上产业创新中心、工程研究中心、“双创”示范基地、数字化转型促进中心等,(二)产业创新平台建设奖补资金在市级相关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中列支,第二章支持范围和标准第四条对以下五类产业创新平台进行资金支持,一次性给予50万元支持,一次性给予50万元资金支持,创建成功的国家、省级产业创新中心、工程研究中心、“双创”示范基地及国家企业技术中心4类产业创新平台,在当年12月底前向所在县(市、区)、园区发展改革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县(市、区)、园区发展改革部门对申报单位的相关资料进行初审,县(市、区)、园区数据部门对申报单位的相关资料进行初审,市发展改革委或市数据局会同市财政局拟定奖补方案并进行公示,市财政局按规定拨付奖补资金到县(市、区)、园区,县(市、区)、园区财政部门20日内将奖补资金拨付至申请单位,第四章附则第七条本办法由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数据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