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桂人社规〔2022〕3号)精神,对首次在设区市辖区内创办小微企业,所创企业自注册登记之日起正常运营6个月(含)以上的毕业年度和毕业5年内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按照每户5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创业扶持补贴,我县按规定程序审核了韦富笛的创业扶持补贴申请事项,经审核,韦富笛符合补贴标准,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2年5月11日至2022年5月17日,如有虚报、套取等情况,请以实名向大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举报电话:0778-5872926、5822194,附件:大化县2022年5月一次性创业扶持补贴公示花名册大化瑶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5月11日文件下载:大化县2022年5月一次性创业扶持补贴公示花名册.xlsx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