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台县2022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服务主体,经主体自愿自主申报、县农业机械化服务中心审查、县农业农村局组织专家评审,择优选定农业生产托管服务主体26个,其中机耕、机收服务主体22个,植保服务主体4个,现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限:2022年4月6日至4月12日(5个工作日),监督电话:县农业农村局0933-3621960附件:1.灵台县2022年农业生产托管项目机耕、机收服务主体名单2.灵台县2022年农业生产托管项目植保服务主体名单灵台县农业生产托管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代)2022年4月6日【打印本页】【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