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临江市人民政府2024年第5批次项目用地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如下:一、征收土地范围:临江市四道沟镇坡口村(详见《临江市人民政府2024年第5批次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附件),本次拟征收土地现状如下:三、征收目的:临江市政府土地收储项目四、征收土地补偿方式、补偿标准、安置对象、安置方式及保障内容1.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物补偿费,2.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包括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按《白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白山市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白山政函〔2024〕181号)规定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补偿标准进行补偿,此次征收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采取货币形式一次性进行补偿和安置,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拨付给农村经管站,按《白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白山市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白山政函〔2024〕181号)规定,征收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土地使用权人、青苗及地上物所有权人,因本次征拆不涉及失地农民,所以不产生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等工作内容,严格按照《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劳动保障厅关于做好被征地农民就业职业培训和社会保障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吉政办发〔2007〕40号)要求执行,做好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5.农村村民住宅安置方式及保障内容,五、征收土地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土地使用权人持不动产登记证书和财产权凭证或其他合法权属证明材料,到四道沟镇人民政府办理补偿登记,补偿登记期限至2025年1月9日,六、被征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对本公告内容有不同意见的,请于公告之日起30日内提出书面申请,以书面形式送达市临江市自然资源和林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