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牵头单位: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沂南监管支局、县金融运行监测中心)2.强化重点支持,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重点支持民营企业、小微企业和制造业发展,(牵头单位: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沂南监管支局、县财政局、县税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市场监管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4.降低融资成本,(牵头单位: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沂南监管支局、县金融运行监测中心)5.扩大信用贷款及中长期贷款比重,(牵头单位: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沂南监管支局、县财政局、县应急转贷公司)7.加大对科技型企业融资支持力度,(牵头单位: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沂南监管支局、县科技局、县工信局、县金融运行监测中心)8.强化技改项目支持,(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财政局)13.用好省级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政策,(牵头单位:县工信局、县财政局、县金融运行监测中心)14.落实科技成果转化贷款风险补偿及贴息,(牵头单位: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沂南监管支局、县财政局、县金融运行监测中心、县农业农村局、县发改局、县科技局)17.增强保险增信分险功能,(牵头单位: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沂南监管支局、县商务局、县财政局、县市场监管局)18.鼓励企业上市挂牌,(牵头单位:县财政局、县工信局、县金融运行监测中心)19.提升融资担保能力,(牵头单位: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沂南监管支局、县金融运行监测中心、县农业农村局、县工信局)24.扩大不动产分割政策运用面,(牵头单位:县财政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沂南监管支局、县金融运行监测中心、县工信局)26.强化考核激励,(牵头单位:县财政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沂南监管支局、县金融运行监测中心)27.防范化解企业金融风险,(牵头单位:县财政局、县金融运行监测中心、县法院、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沂南监管支局、县工信局)28.坚持党建引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