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异地存放定期存款操作暂行办法>的通知》(粤财社〔2021〕131号)和《惠州市财政局市级社会保险基金定期存款存放管理实施办法》(惠财规〔2021〕3号)的规定,以及2024年9月13日评审委员会竞争性方式评审结果,现将2024年第四季度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基金异地存放定期存款竞争存放银行公告如下:序号中标银行中标金额(亿元)1工商银行惠州分行4.72农业银行惠州分行4.43建设银行惠州分行4.34中国银行惠州分行4.25兴业银行惠州分行3.86惠州农商行1.97招商银行惠州分行1.88邮储银行惠州分行1.79交通银行惠州分行1.610中信银行惠州分行1.6特此公告,惠州市财政局2024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