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文物保护工程管理办法》《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办法(试行)》《文物保护工程施工资质管理办法(试行)》《文物保护工程监理资质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我局对2021—2023年度文物保护工程资质单位进行了年检,现将第四批年检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12月23日至12月29日,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实名向我局反映,我局将依法予以核查、处理,通讯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01号邮政编码:510080联系电话:020-37803840、37803259附件:第四批资质年检合格单位名单.pdf广东省文物局2024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