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区各部门,贵阳大数据科创城、贵安综合保税区、贵安花溪大学城党工委和管委会,直管区各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人民政府(办事处),贵安发展集团、贵安产控集团:按照《贵州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规定》要求,新区办公室对2023年2月28日以前制定施行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经新区管委会同意,决定废止《贵州贵安新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贵州贵安新区支持特色会展业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黔贵安管办发〔2018〕8号)和《贵州贵安新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推动贵安新区直管区“创新创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试行)>的通知》(黔贵安管发〔2021〕6号),上述两个文件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予以废止,贵州贵安新区办公室2024年12月19日(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