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泾川县县域商业建设行动工作方案》要求,近期县县域商业建设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抽调县商务局、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及第三方监理机构组成验收小组,采取现场查看实物、听取汇报、核验票据等方式,对项目进行了阶段性检查验收,决定对项目实施企业共计拟拨付财政项目资金260万元,其中对甘肃旭翔德佳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拟拨付150万元,用于“泾川县农产品商品化处理改造提升项目”建设,对泾川县善女湫电子商务有限责任公司拟拨付60万元,用于“泾川县果蔬商品化加工设施改造提升项目”建设,对泾川县集百汇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拟拨付50万元,用于“泾川县物流配送中心改造提升项目”建设,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通过电话、面谈等方式反映,公示期满后将按程序拨付奖补资金,公示时间:12月16日—12月20日联系人:张志锋监督电话:0933-3321137泾川县商务局2024年12月16日(撰稿:张志锋编辑:梁俊俊审核:张永龙)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分享到:微信新浪微博QQQQ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