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固原市财政局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3年固原市乡村产业融合发展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固农发〔2024〕4号)、《固原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变更申报农文旅融合发展项目申报事项的通知》(固农发〔2024〕55号)《固原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固原市2024年农文旅融合发展项目验收结果的通知》要求,牵头申报建设项目,经固原市农业农村局牵头验收,隆德县符合固原市农文旅融合发展项目建设标准,给予奖补资金100万元,农业农村局组织对项目进行县级验收,现将验收结果及拟支付资金情况予以公示:一、项目验收结果,项目以县为单位申报建设,以“2023年至2024年6月底农文旅融合发展项目区总投入资金及两家实施主体投入资金分别占总投入资金的比例”,盘龙山庄奖补资金=100万元×(365.4664万元/(365.4664万元+159.80395万元)×100%=69.576819万元,神林山庄奖补资金=100万元×159.80395万元/(159.80395万元+365.4664万元)×100%=30.423181万元,本次拟支付项目奖补资金100万元,分别为隆德盘龙山庄69.576819万元,神林山庄30.423181万元,现将项目验收结果和拟支付补贴资金情况向社会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