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制了《海南省2024年粮油生产保障资金项目实施方案》《海南省2024年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项目实施方案》《海南省2024年农业产业发展资金项目实施方案》《海南省2024年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项目实施方案》《海南省2024年农业生态资源保护资金项目实施方案》《海南省2024年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项目实施方案》,项目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承担项目执行和资金使用的主体责任,项目县(市、区)农业、财政部门将政策目标实现情况、任务清单完成情况、资金使用管理情况纳入绩效指标体系,2024年中央转移支付安排耕地建设与利用项目资金63330万元,项目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承担项目执行和资金使用的主体责任,项目县(市、区)农业、财政部门将政策目标实现情况、任务清单完成情况、资金使用管理情况纳入绩效指标体系,2024年中央转移支付安排农业产业发展项目资金61006万元,项目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承担项目执行和资金使用的主体责任,项目县(市、区)农业、财政部门将政策目标实现情况、任务清单完成情况、资金使用管理情况纳入绩效指标体系,海南省2024年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项目实施方案根据《财政部关于下达2024年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预算的通知》(财农〔2024〕17号)、《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关于做好2024年粮油生产保障等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农计财发〔2024〕4号),2024年中央转移支付安排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项目资金12072万元,项目县(市、区)农业、财政部门将政策目标实现情况、任务清单完成情况、资金使用管理情况纳入绩效指标体系,海南省2024年农业生态资源保护资金项目实施方案根据《财政部关于下达2024年农业生态资源保护资金预算的通知》(财农〔2024〕15号)、《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关于做好2024年粮油生产保障等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农计财发〔2023〕4号),项目县(市、区)农业、财政部门将政策目标实现情况、任务清单完成情况、资金使用管理情况纳入绩效指标体系,项目县(市、区)农业、财政部门将政策目标实现情况、任务清单完成情况、资金使用管理情况纳入绩效指标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