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11511181008798985B/2022-00076主题分类其他发布机构阆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成文日期2022-04-21文号阆府办函〔2022〕12号有效性阆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阆中市公共服务事项基本目录(2021年版)的通知时间:2022-05-11|来源:阆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分享: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级相关部门(单位):《阆中市公共服务事项基本目录(2021年版)》〔以下简称《目录(2021年版)》〕已经市政府同意,一、《目录(2021年版)》对我市公共服务的事项名称、设定依据、服务对象、办理层级等要素进行统一规范,各部门不得擅自增加和取消调整项目目录,市政府门户网站和各实施部门要及时向社会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二、列入《目录(2021年版)》中依申请办理的公共服务事项,原则上必须纳入市政务服务大厅和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办理,纵深推进“一网通办”前提下的“最多跑一次”改革,三、建立健全市政府办公室统筹协调、市级相关部门分工协作的公共服务事项动态调整管理机制,《目录(2021年版)》中的公共服务事项需要取消、变更、新增的,由市政府办公室按程序适时调整完善并向社会公布,国家对公共服务事项有调整的,按国家调整要求执行,四、《阆中市公共服务事项基本目录(2019年版)》同时废止,附件:阆中市公共服务事项基本目录(2021年版)阆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2年4月21日附件下载:1.阆中市公共服务事项目录(2021年版).pdf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