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辽宁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度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工作的通知》(辽农办市发〔2023〕547号)要求,实施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给予补助,经建设主体申请,市农业农村局对三个项目进行组织申报、实地踏查、结算评审、现场验收,经聘请丹东金正大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审验,主体实施的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项目合格,现进行公示,公示时间:2024年12月23日—2024年12月29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如有异议,请以真实单位名称、姓名向凤城市农业农村局反映,联系电话:0415-8122990联系地址:凤城市凤凰城街道城东路374号序号主体名称设施类型验收库容(万立方米)审核造价合计(万元)补贴标准(元/m³)拟补贴金额(万元)1凤城市信合家庭农场机械冷库(新建高温库1座)0.7349250.383198130.0075.1149592凤城市金硕家庭农场机械冷库(新建高温库8座)0.7904303.713780130.0091.1141343凤城市魏向前种植专业合作社机械冷库(新建高温库3座)0.3289145.411830130.0042.7570合计------1.8542699.508808130.00208.9860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