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辽宁省引导支持地市科技发展专项计划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经有关市政府提出申请、省科技厅党组会审议、编制实施方案、专家论证等程序,现将2024年辽宁省引导支持地市科技发展专项拟支持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2月23日至2024年12月27日,有关单位或个人对公示名单有异议的,可以书面形式向我厅提出,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为便于核实查证,确保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处理异议,提出异议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表明真实身份,并提供联系方式,信访的有效时间以发信时的当地邮戳为准,联系方式:省科技厅科技资源统筹处联系人:李昊监督电话:024-23983439通信地址:沈阳市和平区三好街24号1001室邮政编码:110004省科技厅监督评估与科研诚信处联系人:王一菲监督电话:024-23983408通信地址:沈阳市和平区三好街24号1312室邮政编码:110004省科技厅机关纪委联系人:范苑监督电话:024-23983733通信地址:沈阳市和平区三好街24号1607室邮政编码:110004驻省科技厅纪检监察组联系人:刘帅监督电话:024-23983013通信地址:沈阳市和平区三好街24号1105室邮政编码:110004附件:2024年辽宁省引导支持地市科技发展专项拟支持项目清单.pdf辽宁省科学技术厅2024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