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新设金融机构总部、金融控股公司,最高给予5000万元一次性支持,支持金融机构总部在苏州设立科技金融专营机构和子公司,最高给予200万元一次性支持,最高给予100万元一次性支持,支持在苏金融机构设立科技支行、科技保险支公司,给予50万元一次性支持,最高给予500万元补偿,建立“险资入苏”常态化对接机制,(五)拓宽知识产权金融服务,发挥江苏国际知识产权运营交易中心、市知识产权服务平台等作用,建立知识产权价值评估评价、知识产权质物收储机制,积极争取在苏设立科技金融国际组织总部或分支代表机构,最高给予1000万元资金支持,鼓励科技金融等领域创新项目落地苏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