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出台《关于苏州市人才友好型城市建设的若干意见》,提出每年命名一批苏州引才伯乐,对引才荐才成效明显的用人单位、机构或个人给予同一年度最高500万元奖励,推动政策友好包括:制定发布人才分类认定目录,推动平台友好包括:建立海外高层次人才联络服务机制,支持建设新型研发机构和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加快建设新型技师学院,推动创业友好包括:办好苏州科技商学院、“1030”产业沙龙,支持人才初创企业新产品、新技术、新服务优先进入应用推广目录,推动就业友好包括:鼓励各类企业面向全球发布岗位需求,对引才荐才成效明显的用人单位、机构或个人,推动服务友好包括:坚持分级保障、租售并举,优化高层次人才子女教育服务实施办法,落实高层次人才医疗保障待遇,升级高层次人才“姑苏英才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