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加强2024年工业节水工作的通知》(桂工信节能〔2024〕478号)要求,我厅组织开展2024年自治区节水标杆企业(园区)评选工作,经企业和园区申报,地市推荐、专家评审,确定了2024年度第二批自治区节水标杆企业(园区)公示名单,现将拟入选2024年度第二批自治区节水标杆企业(园区)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2月17日—12月23日,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地址,于公示期内邮寄或直接送到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节能与综合利用处(直接送达以送达日期为准,邮寄以邮戳到达日期为准),地址:南宁市民族大道113号710室,邮政编码:530022,附件:1.2024年度第二批自治区节水标杆企业公示名单2.2024年度第二批自治区节水标杆园区公示名单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2024年12月17日文件下载:附件1:2024年度第二批自治区节水标杆企业名单.xlsx附件2:2024年度第二批节自治区水标杆园区名单.xlsx关联文件: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