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条市发展改革委负责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与运行评价,各县市区发改局负责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的申报、管理等事项,第七条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的认定程序:(一)企业向所在县市区发改局提出申请并编制申请材料,(三)市发展改革委依据评价指标体系对企业技术中心申请材料进行初评,市发展改革委原则上每两年组织一次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运行评价,县市区发改局对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评价材料真实性出具意见,评价材料主要包括市级企业技术中心工作总结、评价表及必要的证明材料,市发展改革委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县市区发改局报送的评价材料进行评价,由市发展改革委撤销其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资格,市发展改革委将会同相关部门向省发展改革委推荐申报省级企业技术中心,(三)市发展改革委将会同相关部门优先推荐认定为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的法人单位享受本地示范应用、市场推广相关支持政策,(四)市发展改革委将通过相关专项资金对市级企业技术中心予以支持,包括企业技术中心技术带头人及创新团队建设情况、研发经费投入情况、研究开发和试验基础条件建设情况、信息化建设情况等,3、研究与试验发展人员数:指报告年度内企业内部直接参加研发项目人员,新产品销售收入指报告年度内企业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结构、新材料等实现的营业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