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政府2024年12月17日(此件主动公开)集美区国际合作扶持政策为进一步充实厦门市金砖国家合作服务中心,鼓励和支持金砖国家以及“一带一路”国家的国际合作及相关商事主体、非营利性机构入驻集美区国际金融中心,二、扶持内容(一)入驻奖励奖励对象:经审核确认符合条件的入驻对象,奖励标准:对符合条件的入驻对象,开办第一年按照每有一名全职入驻员工奖励2.5万元的标准给予入驻奖励,入驻对象当年度符合要求即可按年度申请,每个年度最高享受奖励金额不超过10万元,(二)国际合作服务奖励奖励对象:入驻对象,奖励标准:按照单家入驻对象全年服务合同总额的15%给予奖励,(三)国际合作扶持扶持对象:有国际合作服务需求且实际运营的中国企业,扶持总金额实行年度预算总额控制,(二)本扶持政策实行年度预算总额控制,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政策有效期内已享受入驻奖励的入驻对象,可继续享受入驻奖励政策,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24年12月17日印发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