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根据《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4年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资金(动物防疫补助)的通知》(闽财农指〔2024〕28号)文件精神,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省级以上财政补助资金下达18.61万元,在据实结算2023年度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结余资金自动结转为下一年度预拨资金,经结算,结余资金6.71万元,按省级以上标准补助70元/头,经局党组研究决定,现下达2024年第一批福建文晖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1-6月份1011头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省级以上财政补助资金6.71万元(详见附表),不足部分在下批次补齐,请有关企业按资金规定用途使用,确保专款专用,附件:1.2024年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财政补助资金(第一批)分配表福安市农业农村局2024年12月16日附件:2024年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财政补助资金(第一批)分配表序号养殖场负责人养殖场负责人1-6月病死猪处理数(头)省级以上补助金额(元)(70元/头)备注1福建文晖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王传航101167100实际需要70770元,不足部分在下批次补齐合计101167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