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根据《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备案工作指引》(国科火字〔2022〕174号)、《财政部、税务总局、商务部、科技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将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所得税政策推广至全国实施的通知》(财税〔2017〕79号)、《财政部、税务总局、商务部、科技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做好<关于将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地区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所得税政策推广至全国实施的通知>贯彻落实工作的通知》(财税〔2018〕44号)、《青岛市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方案》(青科企字〔2021〕2号)文件有关规定,拟认定康龙化成(青岛)新药技术有限公司等5家企业为青岛市2024年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2月12日至20224年12月25日,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提出,提出异议时,应对有异议的具体问题有清楚表述,以个人名义提出异议的,请写明联系人姓名、单位、联系地址及联系电话,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请写明联系人姓名、联系地址及电话,并加盖单位公章,对于收到的任何异议,联系地址:青岛市香港中路11号邮编:266071传真:85911333异议处理处室及电话:青岛市科技局高新技术与重大专项处85911985青岛市商务局服务贸易处85910273监督处室及电话:青岛市科技局科技监督与诚信建设处85911362附件:附件-青岛市2024年拟认定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名单.docx青岛市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管理办公室2024年12月12日。